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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6日
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
大型犬撕咬幼童事件,
导致小女孩全身多处受伤
事件引发网友强烈关注
此前报道:
成都2岁幼童小区内遭大型犬撕咬,警方回应
16日晚,成都崇州公安针对此事发布通报↓↓
10月17日,女童母亲表示,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,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。
另据媒体报道,现场有一只白色拉布拉多被捉住。随后,有网友称拉布拉多未咬人,已被主人领回,并晒出一红衣女子牵着拉布拉多的图片。但据该女子本人称,自己并非拉布拉多犬主人,而是警方找来协助控制狗狗的志愿者。拉布拉多犬当时在小区转悠,志愿者给其套上嘴套和牵引绳。志愿者称,警方和社区工作人员都向其确认,拉布拉多犬没有咬人,“是无辜的”,且并未被处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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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童母亲告诉记者,带女儿出单元时遭到大型犬扑上来撕咬,后来邻居上前帮忙,众人合力将狗赶走,她亲眼看到保安站在消防通道里,没有过来。下一步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。
此前,有网友发布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,事发不久后,疑似咬人黑犬逃离小区穿越马路。
17日凌晨,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:孩子目前昏迷,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,“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,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,谢谢你们。”
女童母亲表示,孩子在重症监护室,没办法探视所以看不到女儿。医生对她说,孩子生命体征平稳,但因右肾受伤较严重,需要做进一步检查。
此外,女儿的治疗费用比较高昂。面对网友想要为其捐款的意愿,她表示暂不需要,因涉及伤口感染和肾脏的治疗方式,目前还在观察女儿的情况。
女童会诊医生朱育春发布视频讲述了救治女童过程,其表示看了大狗撕咬女童的视频触目惊心,心情也有些忐忑,“20多处的撕咬伤,最长的有8cm,真是让我这个两个娃的老爹不忍直视”。据其介绍,女童生命体征平稳,目前,各项指标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。此外,朱育春提醒各位有狗宝宝的家长,一定一定要牵绳,不让悲剧重演。
律师说法:
女童被狗咬伤,该由谁担责?
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?
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:“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,相应的视频完整记录了女童遇袭的全过程,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,按照民法典,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,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。”胡磊说,在司法实践中,民事赔偿一般是包括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费用。
除了民事责任外,胡磊进一步告诉记者,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,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外,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以下简称:刑法),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,是过失犯罪。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,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“具体到这个事情来说,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、死亡等后果,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、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,造成了该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、肇祸。那么,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观故意层面,就已经成立了。”胡磊介绍,若女童后续的伤情到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,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,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,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罗威纳犬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
西安重点限养区内
禁止个人饲养34种犬种
据多家媒体报道称,全国多地已将罗威纳犬列入禁养犬种类目录。
据华商报记者2020年报道,依据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相关规定,西安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、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文物古迹保护区、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;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。重点限养区内不能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。
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名录:比特犬、土佐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高加索犬、藏獒、马士提夫、意大利护卫犬、罗威纳犬、纽波利顿獒犬、威玛猎犬、中亚牧羊犬、加纳利犬、菲勒犬、牛头梗、法老王猎犬、阿富汗猎犬、德国牧羊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英国斗牛犬、澳洲牧牛犬、苏俄牧羊犬、松狮犬、大丹犬、阿拉斯加雪橇犬、秋田犬、昆明犬、杜宾犬、川东猎犬、比利时玛利诺犬、中华田园犬(土狗)、日本狼青犬、灵缇犬、大白熊犬、圣伯纳犬等。同时包括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(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)以上的犬种。
华商报记者 荣枚
综合 九派新闻、新京报、澎湃新闻、川观新闻